許多家屬在處理長輩後事時,常會詢問:「長輩生前有領老人年金,過世後有喪葬補助可以領嗎?」
大家口中的「老人年金」,在法規上正式的名稱為「國民年金(國保)」。為了減輕家屬的治喪經濟負擔,只要長輩在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(未滿 65 歲),或是正在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期間不幸身故,家屬都可以依法申請一筆「國民年金喪葬給付」。
為了避免家屬錯失應有的權益,崧鶴生命特別為您整理了國民年金喪葬補助的申請資格、金額試算方式,以及最完整的應備文件清單,帶您一步步輕鬆完成申辦。
核心解答:固定給付「5 個月」的月投保金額。
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金額,是依照長輩身故當月的「國保月投保金額」來計算,一次發給 5 個月。
試算範例: 依據近年政府公告的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為 19,761 元。因此,喪葬給付金額約為:19,761 元 × 5 個月 = 98,805 元。 (註:實際發放金額將依勞保局當年度最新公告之月投保金額為準)
這筆將近 10 萬元的補助,對於家屬支付塔位、禮儀服務或火化等治喪費用,是一筆非常實質的幫助。
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,「認收據不認親屬」。也就是說,這筆錢是發給「實際支出殯葬費用的人」。
通常為出資辦理後事的家屬(配偶、子女或親屬)。
若長輩無家屬,由朋友或慈善機構出資協助治喪,只要能提出印有其姓名的「殯葬費用收據正本」,同樣可以提出申請。
自長輩身故的次日起算,具備 5 年的請求權時效。超過 5 年未提出申請,這項權益就會自動消滅,請家屬務必在期限內向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】提出辦理。
前往勞保局臨櫃辦理,或採用郵寄申請時,請務必備齊以下 5 項核心文件。建議您可直接截圖或存檔此清單,以免白跑一趟:
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 需詳細填寫,並由「支出殯葬費的人」簽名或蓋章。申請書可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,或直接上網下載列印。
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若家屬已經前往戶政事務所辦妥死亡登記,也可直接提供載有死亡日期的「除戶戶籍謄本」。
殯葬費用收據正本(最重要的一環) 收據上必須清楚載明「申請人(支出者)的姓名」。若是開立統一發票,買受人的欄位務必填寫申請人姓名,不可留白或寫錯。
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 請準備好申請人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;臨櫃辦理時請攜帶身分證正本與個人印章。
申請人本人的存摺影本 需準備有清晰金融機構名稱、分行、戶名及帳號的存摺封面影本,以便勞保局核准後,將補助款項直接匯入您的帳戶。
不行,只能「擇優請領」。
這是許多家屬常遇到的盲點。如果長輩過世時,子女本身有保「勞工保險(勞保)」,子女可以依法申請「勞保家屬死亡喪葬津貼」(發給 3 個月)。 但是,台灣法規規定「同一件生育或死亡事故,若符合兩種以上保險給付條件,僅能擇一請領」。
建議作法: 家屬在申請前,應先試算「長輩的國保 5 個月」與「子女的勞保 3 個月」哪一個金額比較高,選擇金額較高的一方去請領,才能讓權益最大化。
透過預先的規劃,崧鶴讓生命的謝幕不僅圓滿,更充滿尊嚴。
崧鶴生命期盼能與您一同正視生命的必經之路,若您對後事規劃有任何疑問
崧鶴隨時在這裡為您提供最專業、溫暖的諮詢與服務。
有任何殯葬諮詢與服務,歡迎來電
24小時全省免付費專線|0800-535-885
極致服務、超凡價值
崧鶴生命全省服務據點
| 高雄總部 | 高雄市三民區昌裕街2巷5-1號 |
| 台中營業處 | 台中市北區錦中街108號 |
| 台北營業處 | 台北市板橋區萬板路460號4樓 |
| 國軍左營總醫院 | 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號(往生室) |
| 健仁醫院 | 高雄市楠梓區楠陽路136號 |
| 高醫岡山醫院 | 高雄市岡山區捷安路8號B2(往生室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