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人過世後,繼承人第一步必須全面彙整往生者的財產與負債,作為遺產稅申報、資產繼承與債務處理的基礎。台灣現行制度已提供單一窗口與明確流程,協助家屬一次查清所有遺產與債務,並保障繼承人權益。以下整理完整步驟、查詢方式、應備文件與注意事項。
申報遺產稅:國稅局需完整掌握往生者名下所有財產與負債,才能正確核定遺產稅額,並核發繼承所需的「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」。
資產安全分配:避免遺產遺漏或債務未清,影響繼承人權益。
限定繼承保護:依法陳報遺產清冊,才能享有「限定繼承」保障,防止繼承人需用自身財產償還亡者過多債務。
查調內容:存款、保管箱、股票、基金、保單、期貨、土地、房屋、不動產、兩年內贈與、貸款、信用卡債務等。
申請方式:繼承人、遺囑執行人或受任人可親自或委託他人,攜帶身分證、除戶戶籍謄本、繼承關係證明等文件至國稅局申請,或透過自然人憑證、健保卡密碼於網路申報平台查詢。
回覆方式:可選擇郵寄、臨櫃領取或線上下載。
目的:確保限定繼承權益,催告所有債權人於公告期間內報明債權,避免遺漏。
流程:知悉繼承之日起3個月內,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,法院公告催告,債權人於期限內申報,逾期未申報者,繼承人無須再負清償責任。
內容:需詳列所有已知遺產(動產、不動產、存款、股票、投資、保單、債權等)與債務(銀行貸款、信用卡、私人借款、稅費等)。
家中遺物:黃金、骨董、保管箱、民間借據、海外資產、基金對帳單等。
遺囑內容:核對遺囑所載財產與債務。
地政、銀行、券商、保險公司:如對國稅局清單有疑問,可進一步向相關單位查證。
申請人身分證
除戶戶籍謄本
申請人與亡者關係證明(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)
委任書及代理人身分證(如委託他人辦理)
法院陳報遺產清冊需附財產總歸戶清單、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、債權債務明細等
遺產清冊內容:應詳列各類財產(現金、存款、股票、基金、不動產、保單、車輛、投資、債權等)及所有負債(銀行貸款、信用卡、稅費、私人借款等)。
清償順序:公告催告期間屆滿後,依債權比例以遺產清償,剩餘遺產方可分配給繼承人或遺贈人。
延展聲請:如來不及整理,公告期滿後6個月內可向法院聲請延展。
國稅局資料雖完整,仍建議家屬自行核對家中遺物、遺囑及各類帳戶,避免遺漏。
若有遺產分配爭議、債務超過遺產,應儘早諮詢專業律師。
未依法陳報遺產清冊,繼承人恐需負擔超過遺產範圍的債務責任。
拋棄繼承須於知悉繼承之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辦理,逾期則視為限定繼承。
彙整往生者財產與負債,是遺產繼承與家屬權益保障的關鍵第一步。建議家屬善用國稅局單一窗口與法院遺產清冊陳報制度,確保資產與債務一覽無遺,依法完成繼承、分配與清償,讓後事處理更順利、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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